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北京平谷中医医院114统一预约挂号管理规定

发布时间:2006-12-31 浏览次数: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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北京平谷中医医院114统一预约挂号管理规定

第一条  为加强门诊预约挂号管理,优化门诊工作流程,方便病人就医,根据北京市卫生局 京卫医字〔2012〕58号文件:《关于二级综合医院全面纳入预约挂号统一平台的通知》指示精神,我院将开通114统一平台预约(电话和网络预约),制定本规定。
第二条  预约挂号工作由门诊办负责实施,预约挂号室负责号源管理和预约的具体相关工作,医教科 信息科 门诊办等有关部门配合。
第三条  本规定适用于各科参加预约挂号的专家与普通门诊。
第四条  预约挂号形式包括窗口预约、114统一平台预约(电话和网络预约)。
114统一平台预约。分为电话预约和网络预约,患者可通过拨打114电话或登录
www.114yygh.com网站按程序进行预约。114统一预约挂号平台适用于普通门诊的专家号。114平台提供门诊总号源的30%,预约周期为3个月,只按科室和职称预约,不预约到医生名下。
第五条  同一患者在同一就诊日、同一科室只能预约一次,同一就诊日预约总量不得超过两次。
第六条  患者预约成功后,可在就诊当日凭本人身份证、社保卡(医保患者)或我院就诊卡(非医保患者)到预约挂号专用窗口验证登记取号。预约上午号的患者须在当日8:00—10:30之间领取;下午号须在14:00—16:30之间领取。过时未领,视为放弃。
第七条  对于已预约但未到院就诊而又没有取消预约的患者,视为爽约,爽约三次者,暂停三个月预约挂号资格。
第八条  出诊医生停诊须提前24小时,通知预约挂号室办理停诊。如确需临时停诊,需由科室安排同级医生代替应诊。
第九条  根据《北京市医疗机构门诊预约诊疗服务管理规范》执行“预约优先”原则,为预约患者设置专门窗口优先取得预约号,分时段就诊。
第十条  医院将逐渐提高预约挂号比例,定期总结。
第十一条  本规定经2012年4月28日院长办公会通过,自2012年5月8日起执行,未尽事宜按有关规定执行。
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 门诊办公室